国家发改委: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时间:2022-06-09 16:29 来源:央广网 作者:webadmin 点击:次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报道,近年来,以比特币、以太币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互联网平台热炒,部分地方投资建设了一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挖矿”产业也随之泛滥,甚至冒充云计算、数据中心等名义来逃避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重点整治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的“挖矿”活动等,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如果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021年9月,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在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再一次强调了虚拟货币交易的风险和“挖矿”活动的危害。她表示:“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严重不利影响。”
重拳监管之下,虚拟货币“挖矿”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乱象出头。记者调查发现,网络交易平台中,“挖矿”设备的交易数量仍然不在少数,整治道路依旧任重道远。董秀成指出,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研究对执行居民电价的“挖矿”单位加征惩罚性电价,意味着监管更加细化,虚拟货币“挖矿”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他说:“本来居民电价就相对较低,你还要利用这点去做国家明令禁止的相关业务,当然政府就可以有惩罚措施,实际上就是为了解决‘隐蔽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惩罚。”
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重点整治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的“挖矿”活动等,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如果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

2021年9月,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在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再一次强调了虚拟货币交易的风险和“挖矿”活动的危害。她表示:“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严重不利影响。”
重拳监管之下,虚拟货币“挖矿”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乱象出头。记者调查发现,网络交易平台中,“挖矿”设备的交易数量仍然不在少数,整治道路依旧任重道远。董秀成指出,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研究对执行居民电价的“挖矿”单位加征惩罚性电价,意味着监管更加细化,虚拟货币“挖矿”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他说:“本来居民电价就相对较低,你还要利用这点去做国家明令禁止的相关业务,当然政府就可以有惩罚措施,实际上就是为了解决‘隐蔽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惩罚。”
(责任编辑:csxy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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